中国经济改革是以激励机制的改变和分配制度的变化为开端的。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收入分配的格局也发生巨大的演变。认真总结20多年分配制度改革的经验,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对于今后经济改革和发展战略的制定是十分必要的。
一、收入分配研究的分类
作为人类社会最一般的经济范畴,分配制度改革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分配问题在经济理论体系中始终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始终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这种重要性不仅在于它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生产和消费之间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而且在于它能够揭示一定社会制度下各经济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并反映出这种利益关系背后的各种决定因素。分配关系是否合理,分配制度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能否持续、快速和健康稳定地发展,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简单来说,收入分配是指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在一个社会内部的不同集团之间、不同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分割或占有。收入分配作为一种经济活动,是分配主体与分配客体相结合而构成的一种运动。从表面上看,反映的是分配主体分割占有分配客体的“人与物”的关系,而从本质内容上则反映了分配主体之间的“人与人”的权利关系。“人与人”的关系最终决定“人与物”的关系。按照分配的依据和结果,收入分配可分为功能性收入分配和规模性收入分配。
功能性收入分配(Functional DistributionofIn2come),又称要素贡献收入分配,它是反映各生产要素所有者的生产要素投入(贡献)与其收入之间的关系,是从收入来源的角度研究一个国家资本、土地劳动、技术等生产要素所有者所得到的与其所拥有的资源规模及其贡献相对应的收入份额是多少。在西方国家,工资比率和利润比率分别用来反映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主要是劳动力所有者和生产资料所有者作为分配主体之间的收入分配差别和对比关系。规模性收入分配(Size Distribution of Income),又称个人或家庭收入分配,它主要研究国民收入在各类家庭或社会阶层之间的收入分配状况,是从收入分配的最终结果来研究其中各个阶层的家庭或人口所得到的最终收入在社会总收入中所占的份额是多少[1]。这种收入分配一般是通过洛伦兹曲线和基尼系数、收入分配频率图等,来衡量说明社会收入分配的差别状况和公平程度。在改革初期,对收入分配的研究和研讨主要集中在对功能性收入分配的争论上,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对规模性收入分配的研究不断得到加强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