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的律师和专家认为,许霆案或推动立法。图为许霆庭审时的资料图片。
华南理工大学徐松林教授。
昨日上午,广东省律师协会在广州召开网络计算机刑事犯罪研讨会,对许霆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探讨。据介绍,此次研讨会邀请了省内十余名在刑法、民商法,尤其是在电子商务方面颇有研究的律师、专家参加。记者昨日列席研讨会发现,在研讨会上,除两人认为许霆构成犯罪外,有八成以上的与会人员认为许霆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无罪派从柜员机是否为金融机构、许霆行为是否秘密窃取两方面进行了论证,更对许霆行为实为民法上的合同行为予以阐述。据悉,昨日有数名律师自费从陕西、浙江等地赶来研讨。
应鉴定柜员机
在昨日的研讨会上,许霆的辩护律师之一杨振平首先简要介绍了该案的情况。他表示,由于自己意外受伤,准备时间太匆忙,以至于没有时间去会见许霆,“这对我们来说是个不小的经验教训。”
他认为,现行刑法是建立在传统概念上的,对新出现事物柜员机并没有相应规定,因此许霆的行为不应用现行刑法规定来类推适用。同时许霆的取款行为是在银行监控下进行,其真实身份也得到柜员机中心的验证,因此认为许霆的行为是取款行为而非盗窃。盗窃是单方侵犯,而在本案中,许霆取款柜员机付款,显然是达成了双方互动一应一和,经过了同意的“盗窃”,并非真盗窃。
杨振平还提出,有关方面至今仍未对涉案柜员机予以鉴定是不妥的。柜员机出错只是银行的一家之言,是否真的出错,错在哪里,是人为还是故障,都没有可信赖的鉴定结论。杨振平认为,技术上一定要予以鉴定查明,如果真的是个别人的失误,该案则更应归结为民事责任。而银行方面提供的许霆取款流水清单上,均是显示每次取款1元,并未有扣划1000元的数据,银行方面自己都无法证明许霆取款17万余,这些都令人难以信服。
或推动立法
对于许霆的罪与非罪,专家学者虽然存在分歧,但对于许霆案的价值,大家却一致认定:“许霆案或将推动立法。”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教授认为:“中国法制进步有两条路:一是政治经营及法律经营改革,二是通过典型的个案,全民参与讨论来推动法制进步。当年的孙志刚案是这样,今天许霆案也将有同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