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当前的物价上涨,著名经济学家、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有自己的新解。他认为,“站在农民的角度,这次农产品价格上涨是应该的。”姚景源举例,去年上半年,农民净收入部分82%是靠价格上涨(3月18日《信息时报》)。
到底是经济学家,语不惊人誓不休。试问姚景源总经济师,你怎么就知道农民是欢迎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呢?
经济学家喜欢拿数据说话,姚景源提供了一组数据,去年上半年,农民现金收入是2110元,出售农副产品收入达到884元,比上一年同期净增130元,其中24元是因为出售肉禽鸡蛋的增加,还有106元来自价格上涨。
倒也不必怀疑数据的真实性,问题的关键是,姚先生只看到增加的收入,而没看到增加的成本。来自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的数据表明,去年上半年,河北全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累计上涨4.4%,比上年同期升高3.1个百分点。去除农资以及其他上涨成本,农民的净增收入还有多少?
更大的问题还在于支出。物价的上涨,不仅仅表现为农产品的上涨。依姚先生的解释,CPI包括食品、衣着、烟酒、家庭设备和零售服务、医疗卫生保健、交通通讯、文化教育卫生、居住八大类的消费和服务商品,其中衣着类、交通通信、教育费用等三类下降,其他五类上涨。
在上涨“五大类”中,食品和居住最突出。可能有市民认为,农民自耕自食,自建自住,因此物价上涨对其影响不大。事实上现代农业的发展,已经走向了专业化,任何一个农民都不可能生产门类齐全的农产品,大量的农产品他也是从市场上采购而来的。虽然说,农民不一定要到城里去买商品房,但目前建材等因素的上涨,已造成了农民自建房屋成本的急剧攀升。市民买不起房,农民自建房成本也在上升。而且,由于城乡收入剪刀差的存在,城乡发展不均衡的事实,在抗物价上涨能力上,农民远远不及市民。故而说,物价上涨,不仅为市民所痛,对农民的伤害甚至更深。
从理论上讲,农产品价格的上涨,能够增加农民的收入。但在传统农业模式下,其增加是有限的,而且大量的收益最后流到了中间商、农资商口袋。再且,看农民是否真正得实惠,要结合收入和支出,在比较中看。假定支出不变,收入增加当然是好事;但在支出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农产品价格上涨带来的好处,早已经被冲消得差不多了。
很赞成姚先生的一个反问,“这几年城市的公务员、企业都涨工资,谁给农民涨工资?”农民的工资要涨,但这只能通过农业生产模式自身的转变,只能依靠工业更大反哺农民,只能期待城市更大回报乡村,而不能说让市民来给农民涨工资。抱着这样的思路,可能市民、农民双输。况且,本轮物价的上涨,农产品价格的上升,其初始原因,也和“给农民涨工资”扯不上任何关系。
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目前最大的困难是物价过快上涨和通货膨胀的压力,隐藏的风险是经济可能出现的波动,我们必须在这两者之间走出一条光明的路。”还是跟总理一样,正视当前的问题,并进而解决问题。任何为物价上涨粉饰的做法,都将不利于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