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前景,在法制的道路上谨慎摸索?
业内人士指出,如果现阶段我国电子商务运用类似“收费的许可制”的方式进行管理,并不符合其发展规律,而且可能抑制其发展。而当下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实际状况,也许可以通过“免费的备案制”来进行管理。实际上,即使要通过推行网络实名制来规范电子商务发展,也适宜推行“后台实名制”。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指出,网店新规的出台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了一些公司的知识产权,也保护了电子交易平台,唯独没有保护为数众多的网店业主,工商登记后可能增加网店业主的经营成本。
据了解,多数网店都没有达到税务起征点,若要强行征税,可能征税成本会超过税收。面对可能会遇到的尴尬局面,该律师建议免费备案。作为上海人大财经委起草《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草案)》所邀请的五位专家之一,刘春泉律师指出,电子商务法规问题需解决的问题很多,绝不是一个工商注册的问题。
他建议,就目前的发展阶段,对于电子商务监管可“抓大放小”“促进为主规范为辅”。如正规工商注册其实是企业发展的需求,电子商务达到一定规模,工商注册也是非常必须和必然的要求。税收问题也是如此,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义务,所以税收规范化是应该的。但现实问题是大多数网上小店都没有达到税务起征点,如果做点小生意的店铺,都要花大力气征税,可能征税成本远大于税收。“什么情况要征税、什么情况不征税,都应有明确的规范,这样有利于我国电子商务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刘春泉认为。事实上,要解决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些症结问题,完善电子商务法规已是势在必行,但并非只有收费监管这一条途径。“网店实名登记的确可以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力度,但是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刘春泉建议说,有关部门仍需设计完善的配套机制加以辅助。例如,针对普遍存在的网购纠纷问题,上海律师协会协同保险公司、仲裁委员会等相关机构通过深入研究,提出了很有创意的“小额争议解决机制”,具体做法是:推出网络交易小额争议保险,并建立在线仲裁机制,尽量降低诉讼双方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