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渠道引导长期资金入市
记者:针对当前的市场状况,证监会在引导长期资金投资股市方面将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国九条”明确了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战略部署,提出要逐步使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为主的机构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力量。最近几年,围绕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支持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补充养老基金、商业保险等长期资金以多种方式投资资本市场,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机构投资者规模持续增长,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发展格局逐步形成,机构投资者已成为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今年6月底,机构投资者(包括基金、保险、社保、年金、证券公司自营及集合理财、信托及一般机构)持股市值占流通市值比例达51.54%。
今年以来,机构投资者仍然保持良好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市场环境变化的制约,一部分新基金的发行遇到困难。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支持机构投资者队伍发展壮大,进一步推动改善投资者结构,稳步扩大公募基金规模,积极推动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和QDII、QFII等涉外投资业务,继续加大对固定收益类和低风险类产品的支持力度,努力提高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信托计划等投资股市的比例,推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入市,增加资本市场长期稳定的资金供给。相信随着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深入落实,机构投资者将会得到更大的发展。
稽查工作四大重点
记者: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证券期货稽查体制如何更好发挥作用,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保护投资者权益?
答:近年来,证监会着力完善执法体制,充实执法力量,密切执法协作,不断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建立集中统一的稽查体制,组建稽查总队。二是完善行政处罚工作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了查审分离、调查与处罚相互制约的证券期货执法新体制。三是建立和完善了快速反应机制,形成了证监会、交易所、派出机构三位一体的稽查快速联动机制,实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四是密切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执法协作,及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2008年上半年共稽查立案66起,非正式调查83起,结案73起,移送公安机关11起,配合公安部门查办非法期货案件6件,审结案件27件,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47项,“中捷股份”、“九发股份”、唐建、王黎敏案件等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和曝光。
针对当前市场形势变化,下一步稽查工作的重点是:
一是严肃查处内幕交易案件,特别是利用并购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二是坚决打击利用信息优势影响股价操纵市场,编造、散布各种虚假不实信息影响投资行为,破坏市场秩序的活动。
三是重点查处和打击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减持等背信行为。
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利用网络开展非法证券咨询和非法委托理财活动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