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厦门8月16日电(记者项开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厦门市将建设约4.5万套保障性商品房,面向非低收入无住房人群配售。厦门市的保障性商品房计划将使买不起商品房但又不属于经济适用房覆盖范围的“住房夹心层”有机会圆安居梦。
厦门市的保障性商品房面向非低收入无住房人群,在价格、面积、使用和处置权等方面均有一定限制。保障性商品房为小户型,目前主要提供两房型建筑面积60平方米的房源,旨在满足居民最基本的住房需求。保障性商品房的保障对象为非低收入群体,凡家庭具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本市户籍,且其中至少一人取得本市户籍满三年的无房户均可申请保障性商品房,保障性商品房不设收入、资产限制。
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的销售价格由建设成本和基准地价组成,目前厦门岛内的均价初步定在7000元/平方米以内,厦门岛外的均价定在5000元/平方米以内。保障性商品房属于有限产权,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上市交易转让应将60%的增值收益交政府。
目前,厦门市已规划了20个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总用地面积15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25万平方米,可提供住宅约4.5万套,现已开工建设1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