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推进”解决“前行中问题”
2002年夏天,一份关于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从中央下发到各个省、区、市。据报道,这是近年来第一份全面规划村委会选举的中央文件。当年秋天的中共十六大,第一次提出了“政治文明”的新概念,欢迎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而安徽省试点“一票直选”等“草根民主”的创新方式,更是广受瞩目。安徽省芜湖市今年在全国率先捆绑试点村委会选举三项改革,既无候选人“一票直选”、观察员制和定岗选举制。在这个“三合一”选举现场,本刊记者被村民们“参政的激情”、候选人慷慨动人的演讲、选举程序的庄重井然深深感染。村民汪菊霞扬着手上的红色选票快人快语道:“这个人选我已经和家人讨论几天了,我们就想选那些看得起农民、能为我们办实事的干部。不要那些看不起人,打着官腔的花架子干部。”
虽然汪菊霞不识字,但她很快在人群中找到了监督选举的观察员,将他拉到一边请观察员帮助其填好选票。她认真地说:“这一票是我的民主权利,我可不会轻易放弃。”
民政部发布的一项中国村委会选举工作进展报告显示,目前中国的村委会选举已经走向“常态化”,进入“平稳期”。选举模式,也正经历从“有候选人选举”到“无候选人选举”的变革。从2005年至2007年,全国已有17个省份试点或较大规模实行“无候选人选举”。其中,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已经将其列为主要选举方法之一。
安徽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处处长周大群指出,“一票直选”适应当前中国大量农民外出务工、不愿耗费太多时间投票等情况。这降低了选举成本,节约了选举时间,进一步扩大了选举透明度,是适应中国基层现实需要的民主模式。
周大群等有关专家认为,村委会选举也是中国民主的“生长点”,“细胞改革”的点滴推进是中国民主进程的直接反映。“在中国最基层的农村,人口素质相对较低的农民群体中,都可以创新出这么多民主经验,老百姓参与民主的热情都如此高涨,那么在中国民主的空间和范围应该更广阔,老百姓享有的民主应该更充分。可以说基层民主改革是推进中国民主的‘星星之火’”。
村民自治实行的时间还不长,在具体执行中也遇到了这样或那样的一些问题,但这毕竟是前进中的问题。正如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詹成付打的比喻:“就像有了汽车,就一定会有交通事故一样,我们绝不能因为有了汽车交通事故,就禁止开车,甚至毁掉汽车,而是要想办法防范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