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质疑、交强险亏损、平安集团董事长6600多万元年收入等“惹眼”的词语最近频频擦出火星,吸引市场诸多眼球。平安集团于昨日首次针对此事作出回应,详解中国平安的交强险经营费用情况和高管薪酬体系,并表示将所谓交强险经营与高管薪酬做牵强的联系,是不符合事实的。
3月17日,中国平安(2318.HK,601318.SH)公布年报显示,平安有3名董事及高管2007年的税前薪酬超过了4000万元,其中董事长马明哲税前报酬为6616.1万元,折合每天收入18.12万元。近日有律师质疑
平安高管高薪酬是因交强险过多分摊了保险公司经营成本而造成的。
平安集团表示,集团层面是不经营任何保险业务的,交强险业务是平安产险经营的一项业务,而平安产险与平安集团是两个独立的法人,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平安集团所有的管理成本包括集团高管的薪酬成本完全由集团公司支付,只体现在集团公司的报表中。
另外,交强险作为公益型责任险种,并不以营利为目的。中国平安的相关财务报告,包括经营费用、费用分摊均经过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并且严格按照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核算,其成本分摊是合理的。根据保监会公布的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经审计的各公司交强险财务报告,行业平均的经营费用占保费收入的比率是27.74%,平安产险的同口径比率是26.18%,低于行业水平。从业务构成来看,交强险在平安产险业务中只占很小的比重,而平安产险对集团业务贡献占比不到10%。“因此,将所谓交强险经营与平安高管薪酬做牵强的联系,是不符合实际的。”
对于高管的收入问题,平安集团表示,该集团对高管实行与绩效挂钩的薪酬体系,并通过与股价挂钩的长期奖励计划确保高管与股东利益的一致性。2007年平安高管的基本工资同比并没有增长,其薪酬的增长主要来自奖金的增加,而奖金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与H股股价挂钩的长期奖励计划(虚拟期权)的兑现,这是2007年平安高管奖金增长的主要原因。2004年6月,平安以H股上市发行价10.33港元首次授权,至2007年首次兑现时股价增长超过4倍,并以52.74港元行权,行权价为行权日(2007年6月24日)前5个交易日的联交所收盘价均价。二是与2007年业绩挂钩的绩效奖金,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平安2007年利润增长了107.9%,而执行董事和高管奖金增幅远低于利润的增幅。
平安集团还表示,作为最早实行国际化战略的国内金融企业,自1994年开始引入国际一流的人才,因此,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一个公司,两种制度”的薪酬机制,一种是与国际化相适应的薪酬体系,主要适用于外籍员工和执行董事,另一种是与国内水平和制度相适应的薪酬体系,适用于绝大多数内籍员工。这一薪酬体制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并早在10年前即已开始实行。平安集团还认为,“一个公司,两种制度”的薪酬机制既能保持人才的国际竞争力,又能兼顾成本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