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今天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指出,司法廉洁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2006年,共有292名法官、178名检察官因违法、违规办案受到追究。
顾秀莲说,忠于职守,清正廉明,恪守职业道德,是《法官法》、《检察官法》要求法官、检察官履行的义务。一年来,法院、检察院出台和完善并严格执行多项监督制约措施,对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发挥了重要作用。
——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制度,增强审判、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各级法院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把审判公开制度落实到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信息发布等各个环节。各级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的要求,采取新闻发布会、检察长接待日、检察开放日、人民监督员等措施公开检务工作,丰富了检务公开形式,拓宽了检务公开渠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完善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制度,实现司法权力运行动态公开与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通过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工作环节的监督。各级法院、检察院努力巩固近年开展审判监督和法律监督、规范司法(执法)行为专项整顿等项工作成果,着力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的长效机制。法院内部全面实行立案与审判分立、审判与执行分立、审判与审判监督分立,有关审判工作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初步形成。检察院全面实行职务犯罪案件立案、逮捕报上一级院备案审查和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院批准的制度,检务督察制度、上级院对下级院的巡视制度有序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已在2700多个检察院实行并取得良好效果。此次接受检查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三级法院、检察院,都按照上级要求并根据本院实际,出台和完善了有关案件流程和期限管理、案件质量考评标准和办法等规章制度,使对司法权的监督落实到具体的审判和检察工作各环节当中。
——严格执行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制度,维护清正廉明的司法形象。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并制定了人民法院纪律处分条例、法官违纪惩戒程序规则,将于今年底前施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错案责任追究条例已经实施,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即将出台。各级法院、检察院认真执行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制度,2006年,共有292名法官、178名检察官因违法、违规办案受到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