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昨日发布《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提出了今后深化农村金融服务的基本思路:适度放开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继续放宽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和降低监管标准,以及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报告指出,放开贷款利率上限有利于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建立公平、合理的农村金融格局,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的作用;也有利于增加支农资金供应,提高农民贷款的可获得性。下一步应尽快放开利率限制,适时放开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使金融机构能够根据自身经营成本和管理能力自主定价,实现利率覆盖经营风险和成本。
报告称,今后可适当放宽“只贷不存”类金融机构在信息披露、会计准则、风险控制乃至资本充足等方面的监管标准,降低农村金融服务成本。适度放宽农村金融的准入标准,继续允许成本低廉、开展简单业务、能够维持微利的各类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可适当优先考虑事实上已经存在多年、并有良好记录和当地群众口碑的各类小额贷款组织。
报告认为,应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存款保险制度的有效运作能发挥存款类金融机构相互间的承保能力,农村金融机构参加存款保险,缴纳存款保险费,将有利于保护存款人利益,有利于形成有效的农村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和市场退出机制。
报告指出,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地区还存在金融服务空白;二是农村金融机构定位仍不很明确,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仍较为突出;三是虽然近年来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有所下降,相对仍然较高;四是农业保险、信贷抵押担保、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及农村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尚不能完全适应农村金融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