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公众高度关注的“问题奶粉”事件有了新的问责结果:两名省部级领导干部,一名被批准辞职,一名免职。
这是继本月山西“9·8”尾矿溃坝特大伤亡事故之后,短时间内又被问责的省部级高官。
9月以来,重大安全事故频发,人们忧心忡忡,国家形象也因此受到损害。公众在追问:那么多负有监管之责的政府部门,何以一直对问题如此麻木迟钝?对百姓疾苦如此置若罔闻?对监管工作如此轻浮松弛?倘若有关部门不作为或滥作为,如何对其有效监管制约?
是否尊重并回应民意,对谁问责,怎样问责,正是一系列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政府面临的又一重大考验。
现在,在席卷而来的问责风暴中,公众感到了踏实。
它表现在问责的速度——不再是等事故“善后”完毕再腾出手来处理相关官员,而是把行政问责也作为了“善后处理”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第一时间顺了民气。
它表现在问责的力度——正部级官员引咎辞职,副部级官员被免职,使得问责不再是不痛不痒,在如此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中,有相应的高官来为此承担责任,正在成为一种制度和常态。
它表现在问责的对象——山西“9·8”溃坝事件中,目前受到问责的干部,牵涉省市县乡四级行政主体的主要领导,在对人民负责的问题上,没有哪一级官员可以例外免责。
尊重民意的“问责”,得到了民意的正面回应:公众通过网上留言等方式表达欢迎与欣慰;在近期救治问题奶粉患儿工作中,也出现了相互理解、支持与配合的一幕幕感人情景。
实施问责,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均有官员受到查处。然而,事后的问责,更多的只是一种提醒。如果做不到政务透明、公开,做不到依法行政作为,如果没有坚强有力的外部监督,没有公众的参与以形成社会的压力与合力,仅仅让几位官员“如履薄冰”,让几个行业成为“高风险行业”,悲剧恐怕还是难以避免。
更进一步,当问责成为制度之后,对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治本之策,是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坚决贯彻科学发展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