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短评:
必须进一步尊重、维护和发扬农民的首创精神
在30年农村改革中,农民的探索和实践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农民的创造和发明也远不止上述6个。可以说,在农村有多少需要解答的难题,就有多少探索破解的努力。这种首创精神,我们首先需要尊重,进而需要维护和发扬。正如邓小平所说,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
现在,农村改革站在了新的起点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统筹城乡发展是新时期的新任务,这些任务要顺利完成,仍需重视农民创造。然而,现在的农村改革中存在着一种趋势,政府和资本的创造多了,而农民自身的创造少了。这样下去产生的后果就是,农民的利益遭到忽视,农民参与改革的积极性遭到打击。比如新农村建设,中央一再要求确保农民的主体地位,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然而到了一些地方,却变成了政绩工程和房地产开发,农民利益遭到严重侵犯,与新农村建设的宗旨背道而驰。
胡锦涛总书记前不久在河南考察时指出,农村改革要“始终坚持保障农民权益”。谁最了解农民的权益所在?是农民自己。谁最懂得怎样保障农民权益?还是农民自己。农民的所有创造,无非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权益。所以,只有充分尊重、维护和发扬农民的首创精神,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农民权益,也才能最终推动农村改革实现新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