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荔浦县修仁镇三诰村农民唐小琳在收摘夏橙(2005年5月19日摄)。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农村进行了一系列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对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也为农业结构调整营造了良好氛围。全国各地把农业结构调整作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统筹农业农村各业协调发展,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农业结构调整取得了巨大成就。新华社发(资料照片)
1978年开始的以市场化为取向的农村改革,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历史性转折点,不仅突破了传统体制的束缚,而且极大地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1978年至2007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34元增加到4140元。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有力支撑了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农民收入增长6步曲
记者从农业部了解到,从1978年到2007年,农民收入增长情况可以分为6个阶段:
1978年至1984年是高速增长阶段。农村改革为农民收入增长带来了强大动力,短短6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33.57元增加到355.33元,增长2.66倍,年均递增17.71%。
1985年至1990年是缓慢增长阶段。此阶段农民收入波动非常明显,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85年的397.6元增长到1990年的686.31元,扣除物价影响年均递增2.97%。
1991年至1996年是回升阶段。从1991年开始,尤其是1992年以后农村经济形势逐步好转,农民收入出现了强劲的回升趋势。1992年农民收入走出了低速徘徊势头,增速达5.9%。随后几年,除1993年农民实际收入只增长3.2%以外,其余几年均超过5%,1996年达9%。
1997年至2000年是增幅持续下降阶段。1997年农民收入实际增长4.6%,比上年回落4.4个百分点。1998年继续下滑,增速只有4.3%,1999年增速进一步回落到3.8%,2000年收入增长速度只有2.1%,农民收入增幅连续四年下降,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的第一次。
2001年至2004年是恢复性增长阶段。200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366.4元,比上年增加113元,增长5%,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影响,实际增长4.2%,扭转了增幅连续四年下滑的局面。此后几年农民收入一直处于上升趋势。
2004年至2007年是稳定增长阶段。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量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连续4年超过300元;扣除价格因素,增幅实现了1985年以来首次连续4年超过6%。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40元,比上年实际增长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