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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带薪休假不会取代黄金周
2007年11月07日 07:09:4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国务院就推行带薪年休假的规定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本报昨日报道的这一消息引起读者关注。带薪年休假是强制实施的吗?有了带薪假会不会取消黄金周?与现在一些机关事业单位推行的公休假相比,它又有哪些不同?又会带来哪些好处?记者昨日采访了相关部门。 [解读] 带薪年休假范围扩大 对于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征求意见的带薪休假规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专家表示,与以往规定相比,此次征求意见的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扩大了带薪休假的人群范围,不仅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还包括所有其他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纳入了带薪年休假的范围,保障了更多人的休息权,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性。在我省,对于带薪年休假,《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也有特别条款对此予以保障,其中第二十九条就规定,劳动者在依法享有的年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不休假要给经济补偿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照规定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除应当支付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应当每日按照该职工的日工资标准给予补偿。”在《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中还有这样一条规定,这就意味着如果没法休带薪假,职工就可以按规定拿到经济上的补偿,如果单位不给职工休假,那么除了付给正常工资外,单位还要再加付最起码与职工正常工资等量的经济补偿。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现在绝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休公休假是没有任何补偿的,从这点上看,带薪休假的意义更加明确了。 [释疑] “带薪年休假”具有强制性 “带薪年休假规定一旦公布,劳动者不必担心其实施的可操作性。”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克希明确表示,此规定对所有单位都有约束力,劳动者应相信法律的威慑性。 刘克希解释说,劳动法授权国务院制定带薪年休假规定,现在国务院法制办是代表国务院行使了劳动法赋予的这一权力,而这个规定很有可能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公布,具有法律强制力,所有单位必须执行。 同时,正在征求意见的这个规定也提供了保障单位执行的措施,比如对于不安排职工休假的单位,除了应支付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必须按该职工日工资标准,每日都予以补偿。单位拒不执行的,由人事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予以处罚。这样,大大提高了单位不执行规定的违法成本。刘克希说,该规定一旦出台,国家还将制定更详细的实施办法来保证实施。 带薪假会与“黄金周”并行 今年5月,“黄金周会不会被取消”这个话题曾一度在网络上炒得很热,当时就有人提出“带薪休假”的错时休假制度将是取代黄金周休假的好办法。果然,不出半年,“带薪休假”的制度就被正式推上征求意见的层面,这些是不是都意味着,带薪休假将取代黄金周? 对此,东南大学旅游系主任周武忠教授表示,带薪年休假一旦施行,绝不会挤走“黄金周”。实际上,带薪年休假、黄金周,都属于国务院确定的法定休息时间,两者在序列上是同等的,并行的。带薪年休假制度设计表明,是针对所有劳动者的,不同工作年限享受不同的休假时间,相当于在法律上给所有劳动者增加了休息的福利,它不仅不会挤走“黄金周”,而且还会大大缓解黄金周的压力,由此带动黄金周质量的提升。 [调查] 多数网民担心执行难 在新浪网组织关于“带薪休假”的调查中,到昨日15时30分,全国共有5万多人投票。结果显示,95%以上的人期待着带薪休假的具体规定早日出台,接近70%的人认为,单位无法安排带薪年假的,应当至少按职工工资标准的3倍进行补偿才比较合理;参加工作以来,虽然够格休假,但从没有休过的占到66%以上。但在具体执行上普遍表示悲观。调查显示,绝大部分人觉得单位不可能让自己实现带薪休假的愿望。在单位不执行的具体原因方面,近8成的读者认为现在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有点软,对不安排职工休年假的单位惩罚力度太小。 对此,我省专家指出,不少老百姓对带薪休假能否落实有所怀疑是可以理解的。由于带薪休假相关规定未细化、单位是否支持、人员编制紧张、就业压力大和更重视现金报酬几大因素,使带薪休假时下在大多数人眼里,依然只是个听来美妙的时尚名词。首先,现在我国无法落实的法定权利还为数不少,大家对此已经习以为常,法律的权威和人们对法律的尊崇、信心也因此大打折扣。相反,作为一名普通员工在对公司、单位等抗法不遵可能性的预期却是相当“有把握”。而且,对以各种形式被雇用的企业劳动者来说,稳定的收入和“五险一金”等基本保障是其追求的首要权利,很多企业劳动者目前连这些首要权利都不能享有,带薪休假对他们自然更是奢侈的天方夜谭。 看他们如何带薪休假 刘先生是我省某省级机关的中层干部。今年暑假,他依然选择了带薪休假,时间定在儿子高考结束后,地点选在东北长白山。刘先生告诉记者,这是他工作16年来,连续第五年休假。他们单位每年休假的大有人在。不过,选择休假的,工资待遇不变;而不休假的,也没有额外补贴。记者调查中获悉,每年七八月份,是我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带薪休假高峰,尤其是8月份,还被公务员们称作“无会月”。 记者一位同学在南方一家媒体工作,近几年每到12月的最后一周他都会选择休带薪假。“我进单位工作了一年之后就开始有每年5天的带薪假了,我们称之为年假,看起来与国家新的规定很一致。每年年假除基本工资照常支付外,单位还会根据我们之前两个月的业绩,支付2个月绩效工资的1/8作为休假的补贴。年假必须提前申请,申请下来年假后,即使不休息,补贴还是照发。” 来源:
扬子晚报
作者:
记者 于英杰 石小磊
编辑:
吕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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